土地整治PPP项目存在的问题
1、部分土地整治活动,存在“有名无实”的异化现象
从已检索到的相关项目信息来看,大多名为“土地整治”或“土地整理”的项目实际上只是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或是土地收储,只进行前期的土地平整、征拆迁等工作,虽然也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一同打包进入PPP项目,但这些所谓的土地整理并非是以提高土地本身的质量和状况为目的,不符合目前《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中强调土地“治理”的基本理念和要求。同时,由于财办金[2017]92号文等文件的相继出台,不包含运营内容的项目将难以达到项目入库的要求。
2、项目本身缺乏使用者付费来源的设计
目前,多数采用PPP模式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仍然是以政府付费作为主要回报机制,而且即使是可行缺口补助的项目中使用者付费在回报来源中所占比例也是相当之小,无法通过对新增耕地或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拓展项目自身的收入来源以减小政府补贴金额。
3、土地整治过度重视“占补平衡”
当前很多土地整治项目都把增加耕地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尤其是在当前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刚性约束下,缺乏衡量土地质量、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硬性指标。而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如采取不当的方式,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周边的农业生态环境产生消极影响。即在开展土地整治活动时,存在“重数量、轻质量和生态”问题。
4、与其他产业的结合度不强
土地整治不仅是为了整治而整治,当前的土地整治项目往往与其他非经营性项目捆绑打包,缺乏使用者收费来源,单纯依靠政府付费或形式上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作为回报机制,未在土地整治项目前期与产业规划设计有效协同,未能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平台作用,也并未真正做到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造成土地整治活动社会化产业化不足问题。